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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州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州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州直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办检查,并负责在下一个季度的首月15日前,将各自负责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报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将实行跟踪督查、按季通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五日

  《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

  一、生产总值增长12%。(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二、工业增加值增长15%。(州经信委、县市政府)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五、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州财政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县市政府)

  六、外贸出口增长12%,利用外资增长10%。(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七、接待中外旅游者14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70亿元。(州旅游委、县市政府)

  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州发改委、州农业局、州调查队、县市政府)

  九、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州扶贫开发办、县市政府)

  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4%左右。(州物价局、县市政府)

  十一、城镇新增就业3.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州人社局、县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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