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遏制和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锡知综〔2009〕143号)
各市(县)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遏制和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地科技创新和专利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有关专利工作政策,遏制和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现象,规范和引导我市公众、企事业单位和专利中介代理机构的专利申请行为,促进我市专利事业健康发展。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遏制和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在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大背景下,无锡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三大主体战略,激励、扶持和引导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技术与成果得到一定保护,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持续、快速增长,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然而,就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下,2006年-2008年出现了“内容明显相同的重复的专利申请”和“明显抄袭现有技术(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我们称之为“非正常专利申请”。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出现,已经影响到了我市专利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快速有效地遏制和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出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在今年六、七月间先后召开的监控、处理与遏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工作会议的精神,规范我市专利代理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专利申请行为,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危害性
非正常专利申请给国家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其社会影响、国际影响恶劣。如果非正常专利申请得不到有效遏制,受影响的不仅是我国的国际形象,也将毁掉我国的专利制度,最终将毁掉我们整个知识产权事业。为此,我们必须统一思想,进一步认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危害性,坚决遏止非正常专利申请现象发生。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促进自主创新与专利申请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专利申请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既要追求专利申请数量的增长,更要追求专利质量的提高,要坚持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