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省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8、深化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加强收费公路管理,逐步撤并调整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公路收费站(点)。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省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办公室、省物价局)。
9、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督促各地按照“用三年时间对全省基层站所和窗口服务单位进行一轮民主评议” 的要求,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全面开展对医院、学校的民主评议,选择一个具有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或行业开展全系统的民主评议;指导各地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推行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督促各部门、各行业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省纠风办)。各级纠风部门和省直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湖南广播电视台办好“为民热线网”视频网站,为该站栏目的领导走进直播室、访谈、维护群众利益等相关事项提供保障。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纠风办)。
10、认真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收费资金的监管,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纠风办)。
11、做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纠风办)。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继续推进全省工商系统行业协会与工商机关“四分开”试点的落实(省工商局、省纠风办、省编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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