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培育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繁荣城乡文化市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天津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文化艺术品交易大厦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大力培育文化人才、信息、技术和版权等交易市场。发展文化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培育大众性文化消费市场,积极开拓农村文化市场。实施天津文化走出去工程,培育对外文化贸易主体,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和营销网络。
四、推动文化改革创新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和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推动已转制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深化广播电视制播分离和新闻宣传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改革。创新文学艺术创作和推广的体制机制。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搭建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对接平台,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公益事业,参与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健全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体系,推进文化建设立法。
繁荣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及其成果应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大力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推出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实施重大题材文艺创作工程和津版图书振兴工程。发掘、保护和弘扬天津优秀传统文化,扶持京剧、曲艺等优势传统艺术。创新文化资源开发模式,培育发展知名文化品牌。开展文艺理论研究和文艺批评。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
五、加快体育强市建设
大力发展群众体育,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提高市民身体素质。继续实施奥运战略,拓展和夯实竞技体育项目基础和人才梯队建设,提升竞技体育整体实力和水平。办好2012年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2013年第六届东亚运动会。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培育体育健身市场,开发体育竞赛市场和体育表演市场,推进休闲体育产业发展,打造高水平体育产业园区。到2015年,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全市人口的43%以上,市民体质总体达标率达到90%。
第十章 深化改革开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源泉
抓住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症结,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用创新的举措打造新的优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构建全方位、宽领域、纵深化的对外开放与国内合作新格局,更好发挥中心城市的服务、辐射和带动作用。
一、深化体制改革
(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理顺市和区县管理职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更加重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创新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方式,强化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责任。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健全行政监督和问责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和区县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作用,建立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构建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行政服务体系。进一步清理和减少审批事项,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全面推行部门内部审批职能归并整合。扩大区县审批权限。
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投资管理制度,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防范投资风险。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民生改善、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开放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市场,积极探索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和代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制度。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土地、价格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金向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转移。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健全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财政分配关系,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预算决策机制,有效整合并规范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绩效评价等管理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审计监督。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按照市场化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加快国有企业调整重组,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进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形成一批主业突出、国际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合资合作、股权转让、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基本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外部董事制度。做实集团公司,增强集团管控能力。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全市统一的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薪酬管理体系,落实出资人收益权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三)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
坚决消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放宽准入领域,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完善和落实金融、财税、用地等各项扶持政策。推进滨海民营经济成长示范基地和中华民营经济基地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搭建多层次的服务平台,引导民营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健全民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鼓励职业经理人及核心技术骨干以各种要素持股。支持民营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享受相关政策。
(四)加快金融改革创新。
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继续加快保险改革试验区建设。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继续推动设立东北亚银行,加强国际金融合作。建设资本市场、要素市场和排放权市场等创新型交易市场。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物权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推动各类基金聚集发展。创新各类金融业务,建立多样化的金融传媒资讯体系。搞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离岸金融业务。建立特定目的公司金融风险评估预警体系,防范金融风险。基本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市场体系、与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创新体系、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金融发展环境。
(五)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以现代化的新型流通方式改造传统流通形式,建立新型的电子商务系统,构建以信息聚集和发布、大宗商品批发交易、物流配送等为主要功能的产需对接平台。加快土地、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促进市场竞争和要素自由流转,构建比较完善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市场法制化建设。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的职能,推动行业自律。
(六)积极推进价格改革。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水、电、气、热等资源品价格改革。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推动环保收费改革。稳步推进重要基础行业价格改革,建立对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加大对不同行业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体生活补助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管措施,建立科学的定价成本核算体系,实行垄断行业成本约束机制,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相结合的监审制度。完善价格调整听证制度。
二、提高开放水平
(一)积极发展对外贸易。
壮大外贸主体。积极吸引大型跨国公司、中央大企业来津发展对外贸易,鼓励引进出口型企业。培育本地企业扩大出口,支持大型国有外贸企业集团通过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鼓励和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到2015年,全市拥有外贸经营权企业达到2万家。
扩大服务贸易。努力增加国际物流、国际会展、金融保险和创意文化、出版、旅游等服务贸易出口,提升文化创意、通讯邮政、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新型服务贸易比重。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区和园区建设,培育外包产业集群,扩大国际服务外包承接规模。到2015年,全市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比2010年翻两番。
做强进口贸易。扩大资源能源、重要原材料、重要工业品、重要农产品进口。以节能环保、清洁能源以及高科技机械设备为重点领域,鼓励企业引进行业先进技术和关键零部件。打造汽车、铁矿砂、食用植物油、木材、棉花五大商品进口集散中心。
优化出口结构。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积极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重点支持"三自三高"(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出口。提升加工贸易层次,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巩固欧美日韩传统市场,大力开发东盟、中东、东欧、非洲及南美市场。到2015年,出口新兴市场比重提高到35%,一般贸易出口比重提高到50%,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130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