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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海港。进一步调整港口结构,优化港区布局。重点建设北港区30万吨级深水航道、南港区5至10万吨级航道以及东疆集装箱码头、南疆专业化码头等项目。完善集疏运体系,加快南环铁路扩能改造、南港一线、进港三线、滨石高速公路等集疏港交通建设。加大对集装箱、原油、钢材、汽车等重点货类的市场开发力度,拓展港口服务功能,将天津港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深水大港、我国北方最大的散货主干港、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到2015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5.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800万标准箱。

  空港。实施滨海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建设京津城际机场联络线、地铁2号线机场延伸线、成林道延伸线等配套交通工程,改善机场空域条件,进一步增强干线机场的功能,建设我国北方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和大型门户枢纽机场。到2015年,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1600万人,货邮吞吐量达到50万吨。

  区域交通。以完善西部、北部通道为重点,推进津保铁路、京沪高铁、津秦客运专线和塘承、京秦、滨石高速公路等工程建设,形成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为骨架,通达"三北"地区和西部腹地的快速交通网络。到2015年,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50公里,新增铁路营业里程448公里。

  城市交通。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建成京津城际延伸线,完善双城间的轨道交通,形成津滨快速交通走廊。建设蓟汕联络线,打通海河中游南北通道。加强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道路网建设,新建和拓宽一批城市道路,打通一批卡口路段。完成外环线东北路段拓圆改造。建设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安全岛等人行过街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加快建设和完善停车设施。强化道路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建设城市智能交通综合信息集成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域的智能化中央管理系统。

  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公交网络体系。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增加公交专用车道,开通快速公交线路。发展清洁能源公交车。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建成地铁2、3、5、6、9号等线路,启动建设4、7、10号线以及Z1线(文化中心-开发区)、Z2线(滨海机场-生态城)、Z4线(中部新城-汉沽)、B2线(临港经济区-黄港欣嘉园)等轨道交通线路。推动轨道交通向周边新城和中心镇延伸。到2015年,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230公里。加快西站、于家堡、机场、滨海高铁站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善一批与轨道交通、长途汽车接驳换乘的枢纽站。加大财政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和补贴力度,增加运营车辆,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引导市民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率提高到30%。

  三、加强资源保障建设

  (一)加强水资源保障。

  供水。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工程及市内配套工程建设,提高城市供水能力。统筹外调水、淡化海水和再生水配置,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优化供水布局,建立安全、稳定的供水系统。发展再生水和雨水资源收集利用,加快再生水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积极发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到2015年,全市供水总能力达到400万吨/日以上,中心城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新城等城区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深度处理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30%。

  排水。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加大地下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强城区空白区和低洼区排水设施建设,搞好雨污分流。加快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大幅提高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到2015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

  节水。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严格控制新上高耗水项目,鼓励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1立方米左右。推广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大力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

  (二)完善能源供应体系。

  电力。建设北疆电厂二期、南疆热电厂、北郊热电厂、北塘热电厂等项目,新增本地装机800至1000万千瓦。实施陈塘庄热电厂搬迁工程,关停第一热电厂、永利电厂和军粮城电厂4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积极发展燃气、风力、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电。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引进"西电东送"、直流及特高压外来电力。

  供热。在有条件的区县大力发展热电联产、燃气和地热等清洁能源供热。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继续推进燃煤小锅炉并网,禁止新建和扩建燃煤锅炉房。加快热电联产配套管网建设。推广计量供热。到2015年,全市集中供热率达到93%,热电联产比重达到40%以上。

  燃气。积极落实新增天然气资源,争取天津港液化天然气、唐山液化天然气、内蒙古煤制天然气进津,增加常规陆上天然气供气规模。建设10亿立方米大港地下储气库、天津港1亿立方米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燃气应急储备能力达到15天。加快燃气管网建设,管网年输配能力达到100亿立方米。发展燃气汽车,配套建设汽车加气站。在有条件地区发展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及分布式能源。到2015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例达到8%以上。

  节能。加强工业节能,引导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重点做好冶金、电力、化工等行业节能,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发展。推进建筑节能,加快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全部实现三步节能。促进交通节能,推广新能源汽车和燃油节约技术及替代产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加强计量节能。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大力推广地源热泵等先进节能技术。

  (三)集约节约用地。

  制定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管控作用,科学调控建设用地指标。完善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加大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土地复垦、整理、开发,开展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科学规划建港造陆,开展盐田综合开发。以轨道交通站点和公共交通换乘枢纽为重点,加快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到201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7.3万亩。

  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加强生态建设。

  按照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要求,完善生态网络格局,在重点地区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搞好各类生态功能区建设,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强蓟县国家地质公园、青龙湾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加快七里海、大黄堡、北大港、团泊洼等湿地的保护和修复,搞好人工湿地净化和河道水系连通,增加生态用水。积极推进大运河综合整治和开发。大力植树造林,继续搞好"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建设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加快实施公路、铁路、河流两侧绿色通道建设。建设天津植物园、动物园等一批大型公园绿地,规划建设侯台、南淀等一批风景休憩区。实施"绿色天津"行动计划,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推进生态城区、生态区县和环境优美乡镇建设。优化城市绿色空间,改进绿地种植结构。加强外来物种的安全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到201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

  (二)加强环境保护。

  改善水环境。加强引滦、引黄、引江沿线水质保护,整治于桥水库等水源地面源污染。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污水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提高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加强地表水体综合治理,消除城市人口密集区水体黑臭现象。恢复河道、坑塘水体功能,提高农业用水质量。

  保护大气环境。严格控制煤烟型污染,实施中心城区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改燃并网和电厂搬迁,建设无燃煤示范区。巩固提高电力行业脱硫成果,完成钢铁、石化等非电行业脱硫除尘。启动全市2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烟气脱硝,推广工业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推动中心城区化工类企业搬迁改造,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治理。严格控制扬尘,综合治理大气颗粒物污染。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推行机动车排放国Ⅳ标准,实施机动车黄绿标管理,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及好于二级天数提高到85%以上。

  控制固体废物与噪声污染。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水平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优化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布局,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设一批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处理设施,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实施铬渣无害化治理工程。加强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到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以上。严格控制施工、交通等噪声污染,实施"安静小区"建设工程。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强化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建立完备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落实国控、市控污染源在线监测。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完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构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系统,防范环境风险。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

  五、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建设。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加强规划指导、财税和金融等政策支持,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发展。推广泰达、子牙、临港、北疆、华明等特色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一批工业、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加快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以化工、冶金、电子、医药、建材等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建成20条具有较高水平、较大规模、行业特色突出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抓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推进包装减量化,逐步减少和取消一次性用品。完善以城镇社区和乡镇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快餐厨废弃物收运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循环型社会建设,建成一批循环型社区和小城镇。深化循环经济的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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