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秋粮收购准备工作的通知
(苏粮调〔2009〕12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秋粮收购在即。为充分做好收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去年以来,在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下,国内粮食市场供求基本保持平衡。今年全国夏粮及早籼稻获得了丰收,但近一段时间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干旱、洪涝、低温寡照等自然灾害,对秋粮生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中晚稻是我省居民最重要的口粮消费品种,认真做好秋粮收购工作,是落实中央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有效措施,意义重大。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秋粮收购对促进全年农民增收、保障粮食供应安全和发展粮食经济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做好秋粮收购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切实把中央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秋粮收购各项准备。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秋粮收购各项准备。要成立秋粮收购领导小组,集中精力,抓实抓好收购中的各项工作。要对照全年粮食购销调控预期目标,针对夏粮收购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秋粮产购形势,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今年国家修订出台了新的稻谷国家标准,对部分质量指标和作价办法进行了调整,各地要切实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执行国家收购政策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强化舆论宣传,帮助农民全面了解国家政策和新的稻谷国家标准,形成合理的价格预期,适时出售余粮,增加种粮收益。
三、认真分析市场形势,及早制定秋粮收购策略。各地要切实加强市场监测和购销形势分析,做好对在田作物生产情况和农民留粮、售粮意愿的跟踪调查,指导企业制定合理的购销策略,把握好购销节奏,避免盲目抬价抢购,造成经营风险。省内产销区要进一步加强购销协作,充实销区库存,促进产区收购,努力促进全省供需平衡。特别是当地粮源少、库存薄弱的地区,更要及早安排,主动出击,落实外购粮源,为多购粮、购好粮打好基础。对口产销衔接地区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督导已签订产销衔接协议(合同)的企业早准备、早安排,切实落实协议(合同)。对口产销衔接协议(合同)的落实情况,年度末也将实行考核。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要结合秋粮收购,及早落实粮源,确保如期完成储备充实和轮换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