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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聘请全省粮食行业行风监督员的通知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聘请全省粮食行业行风监督员的通知
(苏粮办〔2009〕95号)


各市粮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推进粮食机关作风和粮食行风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粮食行业行风监督,促进全省粮食工作科学发展,省局决定聘请全省粮食行业行风监督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请条件

  1、熟悉党和政府关于“三农”和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关心和热爱粮食事业。

  2、具有履行监督职责的相关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

  3、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权利职责

  1、参加或列席所在地粮食工作会议以及其他专业性会议。了解国家、省以及地方关于粮食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对全省各级粮食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进行全面监督。

  2、了解粮食部门和粮食行业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粮食政策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粮食部门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3、对违反国家粮食政策、侵害农民利益、损害粮食行业形象的行为,可建议或要求粮食部门纠正、查处;对粮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或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可建议所在地粮食部门给予制止和纠正,也可直接向上级粮食部门或省粮食局反映或举报。

  4、对粮食部门机关作风和粮食行业行风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全省粮食部门机关作风建设和粮食行风建设的意见或建议。对省粮食局机关作风和全省粮食行风建设情况定期进行评议。

  三、名额分配

  1、市、县(市、区)39名。其中,各省辖市分别聘请3名行风监督员,人员构成要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层次性。可包括种粮大户、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粮食购销储备企业、部队、粮食市场、放心粮店、新型粮食流通业态、市县区粮食局等方面的代表。详见《省粮食行业行风监督员名额分配表》。

  2、省级机关涉粮部门及有关单位10名。其中,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物价局、省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江苏分公司、省粮食集团、省农垦集团各聘请1名行风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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