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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财务管理,节俭办事。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是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和丰富多彩的基层文艺文化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人口普查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六盘水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九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六盘水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黄 金(市人民政府)
  副组长:杨国彦(市人民政府)
  李新益(市统计局)
  雷 平(市公安局)
  李文瑛(市人口计生局)
  成 员:袁国中(市委宣传部)
  张 静(市发展改革委)
  彭若平(市教育局)
  杨诗超(市民族事务局)
  孔跃辉(市监察局)
  邹浩邦(市民政局)
  周仕营(市司法局)
  蒋泽川(市财政局)
  陈 静(市人事局)
  张锡钢(市劳动保障局)
  周学锋(市建设局)
  王正海(市房管局)
  许小由(市农业局)
  李幼曦(市文化局)
  刘建华(市卫生局)
  孙元亮(市工商局)
  储化年(市广电局)
  贺兴华(市政府法制办)
  李荣芳(水城军分区后勤部)
  罗建平(市武警支队)
  淳廷勇(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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