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仓储作业安全。前几年减员分流,粮食企业员工比较少,而近年粮食购销量比较大,进出库作业大多委托其他公司代为作业。由于作业单位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时常违规作业,进出粮时被粮堆埋闷导致人员伤亡。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强进出粮安全监管,粮食仓储企业要与作业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要求作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严格按照规程作业,同时要配备安全员加强巡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粮食仓储企业要严格执行《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细化每一个设备操作规程,便于员工掌握和执行。对本单位装运等临时用工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规范作业,增强防范能力。
3、储粮药剂安全。针对一些企业储粮药剂管理不严格、熏蒸报批和熏蒸记录不完备、熏蒸警戒标志不明显等问题,各地要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实行统一采购,集中存放,专仓储存、专人管理、双人双锁,防止出现药剂丢失、泄露、爆炸等事故。每个县(市、区)要将储粮药剂集中到中心粮库存放保管,明确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负责人、中心粮库分管负责人和专职保管员。药剂库存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帐物相符。按照《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规定,粮油仓储单位要制定熏蒸应急预案,熏蒸之前要填写熏蒸报告,经当地粮食局备案后,到指定的存药点领取药品实施熏蒸。熏蒸现场要设置警戒线,设立安全员,企业领导亲临现场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4、消防安全。粮库、粮管所、粮油加工企业、宾馆娱乐等服务性行业、药剂室、化验室、批发交易场所等都是防火重点单位,但是一些单位消防器材不齐、消防器材锁在库房内、疏散通道不畅,存在安全隐患。为此,要督促有关单位足额配齐和合理布点消防设备,保障应急时找得到、用得上、足够量。根据不同季节特点,特别是冬季火灾高发季节,加大检查,防范火灾事故。宾馆、饭店、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防火预案,标明疏散通道,防范于未然。
三、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针对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和工作重点,为确保安全无事故,2010年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强化安全责任。各地各单位要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保证对安全生产设施和防护装备的投入,强化企业管理和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及时排除安全生产隐患。企业职工必须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服从管理,照章作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各类粮食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结果备案制度,指导粮食企业与施工单位、服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同时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事故“四不放过”,推动责任制落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绩效考核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