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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市地税局关于六盘水市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工资总额以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工资总额难以确认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缴费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或同行业职工工资核定。地方煤矿企业可以按照20元/吨煤的工资含量计算工资总额。
  三、申报缴纳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代收工作纳入地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管理,采取与税收征管同步的方式,实行税费同管、税费同查,按季征收,通过地方总工会的工会经费集中户进行核算。
  (一)申报。缴费单位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次月l5日前,填写《六盘水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申报表》,向地税机关申报。
  首钢水钢集团、六枝工矿集团、盘江煤电集团、水城矿业集团及其所属基层单位由集团公司统一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
  (二)解缴。缴费单位持地税机关核定的缴款书,通过开户银行将其应缴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缴入指定的工会经费集中户。
  (三)清算。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因误收、错收、串户等造成多缴的,经地税机关确认后,由地方总工会将多缴的工会经费退还缴费单位,也可用多缴的经费抵顶以后应拨缴的工会经费。
  四、工作经费
  (一)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作经费按照代收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总额的5%提取。
  (二)代收工作经费由地方总工会按季度划转地方税务机关。
  (三)代收工作经费用于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作所需、对代收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等。
  五、监督检查
  (一)地方总工会和地税机关有权对各缴费单位拨缴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情况进行检查。
  (二)缴费单位每年向本单位工会会员(职工)公布全年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拨缴情况,接受工会会员(职工)监督。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就少缴、漏缴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违法行为,向工会组织或地税机关举报。
  六、工作职责
  (一)地方总工会职责
  1.认真做好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工作。
  2.做好工会经费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作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将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告知缴费单位,以营造良好的征缴环境,促进代收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信息化管理,配合做好代收单位基础信息维护工作。定期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本地区工会组织的组建信息,建立数据库,夯实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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