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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六盘水市人民医院等五枚印章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六盘水市人民医院等五枚印章的通知
(市府办机字〔2009〕38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启用“六盘水市人民医院”、“六盘水市妇女儿童医院”、“六盘水市传染病医院”、“六盘水市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六盘水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枚印章。同时,“六盘水市医疗集团”、“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六盘水市紧急救援中心”三枚印章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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