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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修订)

  1.4.1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协调发电燃料保障,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各类演习,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抢险以及城市和公众应对大面积停电的能力。
  1.4.2 统一指挥。在地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其中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工作;电网调度机构负责指挥电网事故处理和电网恢复工作。
  1.4.3 分层分区。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停电应急处理体系。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针对本地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六盘水供电局制定电网“黑启动”实施方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制定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快速恢复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自身特点,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大面积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1.4.4 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中,要确保大电网的安全,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电网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及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1.4.5 依靠科技。开展大电网理论和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配置合理电源布点,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制定科学有效的电网“黑启动”预案。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应急指挥部
  2.1.1 成立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经贸委、六盘水供电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煤炭局、市卫生局、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六盘水车务段、盘县发电厂、野马寨发电厂、响水电站以及水城军分区、武警六盘水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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