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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修订)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0〕2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六盘水供电局、盘县发电厂、野马寨发电厂、响水电站:
  《六盘水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六日

  六盘水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迅速、有效处置六盘水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减小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保证六盘水市的正常生产秩序,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
  1.3 适用范围
  1.3.1 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3.2 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1.3.3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地区电网或中心城区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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