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政工干部能力建设。探索加强能力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新方法,建立健全学习考评、基层专题调研、定期务虚研讨、学习成果交流制度,通过岗位练兵、政工讲坛、技能比武等好的做法,不断提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工干部公文写作、语言表达、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开拓创新的能力,真正成为政治工作的“政策通”、“活字典”和“明白人”。
四、深化组织部门自身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工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带头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积极推进政工部门自身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奠定基础。
(一)加大竞争性选拔政工干部力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从基层一线发现和挑选人才,严把政工干部队伍的入口关。把竞争性选拔作为选拔政工干部的重要方式,把党性强、作风正、品行好、能力强和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选拔进政工部门,确保政工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战斗力。
(二)完善政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党性、品德、作风和绩效等方面的考核,准确评价政工干部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和综合素质,把考核结果作为政工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政工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加强对政工干部的教育管理。要认真抓好“四项监督制度”、“十严禁”集中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政工干部具体承担“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必须更加深入地组织学习。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委的要求,深入细致地抓好学习,做到准确把握制度的原则要求,精通制度的条款规定,熟练掌握执行的程序方法,防止用人失察失误,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同时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按照“标准高于其他干部、要求严于其他干部、行动先于其他干部”的要求,严格落实“十严禁”等各项纪律规定,对违法违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及时进行通报,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发挥典型带动作用。2011年是建党90周年,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将对“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省厅也将根据上级的要求,适时开展评选活动。各单位要以建设模范部(处)、打造过硬队伍为目标,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工部门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服务大局、推动工作、改进作风上下工夫,努力实现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工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