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清费减负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技术支撑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规定,尽可能降低检测收费;卫生监督机构禁止以卫生评价费、监测费等名目进行收费。
(二)帮企业解难题。围绕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涉及卫生职能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调研和现场办公,尽早尽快帮助企业解决。具体措施为:
1、召开牵手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加强沟通,切实了解企业的服务需求和实际困难。
2、每个季度要到牵手企业走访调研一次,通过定期联系,对企业遇到的涉及卫生职能的问题,帮助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尽力协助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3、与企业建立联系绿色通道,使企业在有关卫生政策咨询或解决疑难问题时可以直接联系得到指导和帮助
4、为企业提供上门体检,开通网上体检结果查询系统;
(三)送政策进企业。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梳理近年来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省、市政府以及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措施和标准,深入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具体措施为:
1、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免费提供全年2次以上相关知识培训,使得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熟悉本行业应遵循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等,提高企业卫生保健水平。
2、采取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咨询台、电话和短信咨询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医疗卫生法律咨询服务,使企业更好的了解和正确理解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培养企业的法律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四)保权益促和谐。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职能作用,以贯彻实施《
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大力开展企业劳动者维权活动,促进企业与职工的和谐关系。具体措施为:
1、以贯彻《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契机 ,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免费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提高企业法律及责任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深入了解企业职业卫生健康工作面临的问题,帮助企业分析、解决可能存在的隐患,提出合理的防护措施,并指导企业完善各项职业卫生健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