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洪人口字【2010】1号)
各县区人口计生委、各开发区(新区)人口计生办: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2009年12月23日印发。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精神,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实施办法》是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出台的重要举措。《实施办法》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对落实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促进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一定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加大人口计生工作统筹力度,为实现南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做好《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使《实施办法》得到有力执行。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不拘形式地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学习宣传《实施办法》的氛围;要结合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各行业、各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使《实施办法》主要精神深入人心;要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文件精神,以便接受群众监督,使《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联系实际,科学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实施办法》活动,使广大人口计生干部全面准确地把握《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和政策要求。
三、加强领导,切实将《实施办法》落到实处。
各级人口计生委要积极向同级党政领导、乡镇党政领导宣传文件精神,并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为契机,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人口计生工作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进一步重视和更大支持,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大力开创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局面;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对出现人口计生“一票否决”情形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市人口计生委将不定期对各级贯彻执行《实施办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