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淮府〔2011〕31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促进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体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筹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发展
加强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构建“两型城市”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受城乡二元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从城市转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趋势日益明显,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持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贯穿于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建设“两型城市”的全过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发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保障机制
(一)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不断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定期分析并全面掌握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
(二)强化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和责权一致的原则,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实施考核、奖惩。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加大抽验力度,实行风险防控管理;加强对药品全过程的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工商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行为。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管,确保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管理,不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公安部门要加大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力度。行政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