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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注:(1)各市直事业单位及企业仅限申报1项。
  (2)武汉市的指标不含农业园区、中央在汉及省属涉农科研单位和院校。
  2. 省农科院、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各4项;省农业厅系统2项;武汉工业学院3项;华中农业大学2项;其他省属及以上涉农科研、教学单位和省直其他农口主管部门各1项。其中,中央在汉单位仅限申报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须通过其国家主管部门推荐。

  附件3:
湖北省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须知

  一、项目申请文件
  项目申请文件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
  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
  申请单位须认真阅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规定填写申请书并在线打印。项目立项后,合同书将由申请书内容自动提取生成,不再修改。
  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转化资金项目论证和评审主要依据,申请单位必须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要求进行编写,在线提交并打印。报告中应当包括项目预算及其分解情况,所涉及的主要内容、技术路线、技术经济指标及计划进度,必须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一致。
  3. 相关附件
  申请材料附件主要包括:
  (1)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成果证明
  --新品种:区试报告,或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转基因品种需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审批证明);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临床试验批件;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
  --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仪器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4)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
  申请企业要提供201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要提供2010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结余分配表等。
  (5)企业章程(企业申请者须提供)。
  二、申报程序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实行数字化管理。现将申报程序说明如下:
  (一)申请单位注册与审核
  申请单位必须首先在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请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如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遗忘,请直接联系科技部信息中心。
  1.申请单位注册:通过申报中心网站并点击页面右上角的“用户注册”按钮,申请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_申报单位管理员”帐号(以下简称“转化资金_单位管理员”帐号),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申请单位必须且只能在申报中心注册备案一个“转化资金_单位管理员”帐号,本单位其他申报用户的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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