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2009年度南京市“创业百佳”的通知
(宁创建办〔2010〕1号)
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09]136号)精神,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的引领作用,进一步调动全民关注创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南京市“创业百佳”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市进行自主创业,并带动其他人员就业,对促进创业、就业工作贡献较大的创业者(公务员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二)创业经营时间在1年以上,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较好,发展前景良好,带动20名以上人员就业。
(三)创业者及其创业实体合法经营、规范用工。
(四)创业事迹突出,具有展示性,并且愿意向公众介绍创业经验和体会。
三、有关要求
(一)市促进就业委员会已表彰的创业先进个人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
(二)各单位按推荐名额确定参评对象,报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三)各推荐单位将填写盖章后的申报表格,于2010年1月15日前,报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表格发至lucia0@163.com。
四、评选表彰
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由南京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并给予表彰。
联系人:冯冰淑 彭婷婷,联系电话:86590830
附件:1.2009年南京市“创业百佳”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09年南京市“创业百佳”汇总表(略)
3.2009年南京市“创业百佳”申报表
二0一0年一月七日
附件1:
2009年南京市“创业百佳”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推荐单位
| 推荐人数
|
1
| 市创建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 10
|
2
| 玄武区
| 8
|
3
| 白下区
| 8
|
4
| 秦淮区
| 8
|
5
| 建邺区
| 8
|
6
| 鼓楼区
| 8
|
7
| 下关区
| 8
|
8
| 雨花台区
| 8
|
9
| 栖霞区
| 8
|
10
| 江宁区
| 5
|
11
| 浦口区
| 5
|
12
| 六合区
| 6
|
13
| 溧水县
| 5
|
14
| 高淳县
| 5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