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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2009年度南京市“创业百佳”的通知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2009年度南京市“创业百佳”的通知
(宁创建办〔2010〕1号)


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09]136号)精神,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的引领作用,进一步调动全民关注创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南京市“创业百佳”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市进行自主创业,并带动其他人员就业,对促进创业、就业工作贡献较大的创业者(公务员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二)创业经营时间在1年以上,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较好,发展前景良好,带动20名以上人员就业。

  (三)创业者及其创业实体合法经营、规范用工。

  (四)创业事迹突出,具有展示性,并且愿意向公众介绍创业经验和体会。

  三、有关要求

  (一)市促进就业委员会已表彰的创业先进个人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

  (二)各单位按推荐名额确定参评对象,报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三)各推荐单位将填写盖章后的申报表格,于2010年1月15日前,报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表格发至lucia0@163.com。

  四、评选表彰

  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由南京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并给予表彰。

  联系人:冯冰淑 彭婷婷,联系电话:86590830

  附件:1.2009年南京市“创业百佳”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09年南京市“创业百佳”汇总表(略)

  3.2009年南京市“创业百佳”申报表

  二0一0年一月七日

  附件1:
  2009年南京市“创业百佳”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推荐单位

推荐人数

1

市创建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10

2

玄武区

8

3

白下区

8

4

秦淮区

8

5

建邺区

8

6

鼓楼区

8

7

下关区

8

8

雨花台区

8

9

栖霞区

8

10

江宁区

5

11

浦口区

5

12

六合区

6

13

溧水县

5

14

高淳县

5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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