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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23个“老人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23个“老人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宁劳社险管〔2009〕6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

  今年10月26日是我市第23个“老人节”,又恰逢建国60周年。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让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过一个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庆祝第23个“老人节”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庆祝新中国六十华诞,展现社会化服务成果”为主题,市和区县分别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慰问活动,充分反映建国60年来南京的发展变化和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全面推进的丰硕成果,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构建“和谐南京”增添光彩。

  二、活动内容

  (一)举行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文艺汇演。每个区县选派三个节目参加,从中挑选部分优秀节目参加全市庆祝活动暨表彰大会演出。

  (二)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区县可采取上门看望、邀请参加庆祝活动、举办联欢会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内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等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同志的关怀。组织开展老年人卫生保健、老年法律法规、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咨询活动和知识讲座,积极为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创造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

  (三)组织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围绕庆祝主题,组织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游园登山、书画展览、文艺演出、综艺表演,棋牌竞技等类活动,使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在敬老爱老、欢乐祥和的气氛中度过节日。

  (四)召开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庆祝第23个“老人节”暨表彰大会。对全市2009年度社会化管理服务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先进单位、社会化管理服务系列活动组织奖获奖单位、先进自管互助组织、“老有所为之星”及首届企业退休人员摄影比赛获奖者等进行表彰;对社会化管理服务市级示范社区进行授牌;举行文艺演出。

  三、活动时间

  区县庆祝活动在9月15日至10月26日之间进行。全市第23个“老人节”庆祝暨表彰大会暂定10月下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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