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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地税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该项工作由市局监察室牵头负责,人事处、机关党委、培训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协助。

  (五)营造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

  加强税收法律政策宣传。加大法律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向社会公开与纳税人办税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规定、审批程序和办税流程,增强税收政策和地税工作的透明度。

  加强创业服务举措宣传。大力宣传地税部门服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等,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地税部门的创业扶持举措,增强创业者的创业信心,努力形成亲商、爱商、安商的良好氛围。

  加强创业服务典型宣传。开展“服务创业标兵”评选等活动,认真总结、及时宣传地税部门创业服务的先进典型,适时进行通报表彰,营造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浓厚氛围。

  该项工作由市局效能办牵头负责,办公室、办税服务厅、人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协助。

  四、工作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0年1月4日-2010年2月28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市政府和省局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表彰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学习中央、省市政府和省局有关支持创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要结合实际,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于2010年1月底前,报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3月1日-2010年10月31日)

  市局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地税实际,就全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五个方面重点工作,起草制订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市局创业服务年活动考核方案及评分细则由市局人事处牵头,监察室、计财处协助起草制定,于2010年4月底前,报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要根据市局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制定具体措施,不断推动创业服务出亮点、出成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11月1日-2010年12月30日)

  各单位要以五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科学的、量化的、可操作的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年终绩效考核统一进行考评,考核结果报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对创业服务年活动情况要有动员、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考评,及时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各县(区)局的创业服务年活动总结,于2010年12月20日前,报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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