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更名及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7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将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更名为甘肃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并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永富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马自学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 慧 省建设厅厅长
成 员:赵 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玉梅 省监察厅厅长
田宝忠 省民政厅厅长
周多明 省财政厅厅长
张力学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高清和 省林业厅厅长
何振中 省审计厅厅长
张性忠 省地税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