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路铁路沿线。兰临高速公路、兰州-天水-宝鸡高速公路、平定高速公路、国道212线岷县-文县段、国道316线定西-天水段,省道301线红古区享堂峡段、兰州城关区盐什公路等已建公路、铁路,在建的兰渝铁路、陇海铁路天水-兰州段等交通工程沿线地质条件复杂,高陡边坡分布较多,地质灾害发育,在降雨等因素的诱发下发生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已建公路、铁路沿线应重点防范未治理的高陡边坡以及潜在不稳定高填方路段在降雨条件下可能发生的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建公路、铁路应重点防范施工中可能诱发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施工,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选址应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
3.城镇建设规划区。主要包括兰州、天水、平凉、陇南市等城市建设规划区以及山区分布的县和乡镇。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地质条件复杂,应重点防范工程切坡、基础开挖等建设活动可能诱发的崩塌、滑坡及高陡斜(边)坡失稳等地质灾害。
4.矿区及集中开采区。主要包括华亭矿区、崇信矿区、靖远矿区、窑街等大中型煤矿以及陇南铅锌集中开采区及影响区、甘南黄金开采区等。该区域内地质条件复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十分突出,在降雨和采矿等因素诱发下,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矸石山失稳等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应重点防范。
5.山地丘陵区。山地丘陵区是地质灾害高发区。该区域内应重点加强农村地区民宅建设特别是民宅集中建设点的选址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位于老滑坡体、山脚、泥石流沟口的村庄、集镇和民宅集中建设点,应加强监测,重点防范。
以上各重点防范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以及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区,同样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也应予重视,将其纳入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
五、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2011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和《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9〕8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