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实施造地工程。探索与拓宽多元化的投融资土地整治筹资模式,加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力度,丰富和拓展土地整治工作内涵及外延;实施整镇整村的土地整治,争取将我市筛选的100个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纳入全国“万村整治”示范点;争取将三峡移民土地整治工程纳入库区后续规划;加快实施江北区五宝镇、潼南县崇龛镇国土整治项目,力争年内出初步形象。
(四)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选择试点区县,探索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范围以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前提下,依法有偿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用于非公益性项目(除商品住宅建设外)。力争年内有1-2个项目开工建设或投产。
(五)探索农民转市民土地房屋退出与利用机制。探索农民转市民相配套的农村土地房屋退出与利用政策,重点建立宅基地、农房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退出的合理补偿机制,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家庭在城镇购房定居。力争通过试点,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
(六)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用好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周转指标,加强政策研究和项目组织,切实解决资金平衡问题,力争年内有2-3个项目区出形象。
(七)完善国土规划体系。加强与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的合作,加快国土规划进度,力争年内完成重庆市国土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启动国土规划重大专题研究以及《重庆市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区县和重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工作,推进全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争取开展100个村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
(八)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加强地籍、房籍测绘工作,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进度,探索建立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和充实局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定宇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规划处、耕保处、建设用地处、土地利用处、房地产发展处、住房改革保障处、权籍处、财务处、执法监察处、纪检室、干部人事处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审议局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相关政策、专项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推进改革推进中的重大矛盾问题,协调、争取需相关部门和国家支持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统筹办),设在综合处,负责统筹城乡土地管理改革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