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查灭钉螺质量,坚决控制螺情。
各地要加大查螺工作力度,提高钉螺解剖质量。同时要落实好灭螺措施,重点环境要采用药物灭螺与环境改造相结合的方法。药物灭螺必须按照“全覆盖、春秋灭”的要求,进一步降低钉螺密度,消灭高危易感地带的钉螺;环境改造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项目,有螺地区要优先安排农业、水利、林业等血防项目,开展环境改造,进一步消除钉螺孳生环境,压缩钉螺面积;传播阻断地区要加快历史有螺环境改造,消除疫情隐患,巩固防治成果。各地要加强查灭螺质量管理,规范查灭螺技术,同步组织开展查灭螺现场质量督查考核。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重点人群血防意识。
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社区血防健康教育,特别要加强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注重创新健康教育方法,开发受众欢迎的健康教育材料。要培训专业人员和志愿者,注重开展面对面的血吸虫病相关知识和《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宣讲教育。同时还要注意做好健康教育效果的监测评估,及时调整健康教育工作方案,不断提高血防健康教育效果。
(五)加强联防联控,创新协同作战思路。
认真按照湖区五省血防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联防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好联防联控工作任务,高淳、江宁、浦口和宜兴等县(市、区)要配合值班省落实好“六个同步”,并主动提供联防工作信息。宁镇扬三市要加强沿江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强化三市间协同作战、联动防治,将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苏锡常三市继续开展联防协作,重点做好太湖流域血吸虫病监测,特别是生态湿地钉螺监测和流动人口血吸虫病监测。高宝邵湖区联防、苏浙皖山区联防、苏浙沪血防联防等联防片区继续按照联防联控章程,创新思路,落实好联防工作。在开展区域联防的同时,各级血防部门还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开展联防协作,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建立联防协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制度和责任。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围绕《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纲要(2010-2015年)》的目标,按照《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江苏省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述职制度》、《江苏省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血防重点地区定点联系制度》和《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等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时调整和加强血地防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对血防工作的领导力度。卫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积极落实各项任务。
(二)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各级政府和专业机构要制订相关政策,鼓励专业人员投身血防工作,切实充实血防队伍;要加强血吸虫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人才的培养,要注重培养具有工作思路、能够正确制定防治策略、解决关键技术、处理疑难问题的防治专家,同时还要培养一大批敬业爱岗的防治技术能手,确保防治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技术研究,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各级血防专业部门要开拓创新,加强血防应用性技术研究,建立防治措施和防治效果的科学评估体系,推广适用于防治现场的技术措施。同时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防治工作需要,研究制订有关血防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