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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年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六、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对口支援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建立长效机制。对口支援工作应当纳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保持每所基层医疗机构长期有城市医院的医务人员帮助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对口支援工作制度,明确请销假、工作任务和职责、检查考核、信息收集报送等各项要求。各受援单位要加强对支援人员的管理,下派人员要自觉接受所在支援医院的管理,遵守受援医院的规章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二级以上医院要落实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督查考核制度,确保支援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我厅制定的《江苏省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试行)》,按照隶属关系,定期或不定期对支援医院和受援单位进行督查考核。我厅将适时组织对部分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成绩较差的单位和地区予以全省通报。支援基层卫生考核工作要与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等有机结合,强化监督管理,完善长效机制。

  请各市卫生局和有关医院将2011年骨干医师培训名单(附件1)和2011年援陕人员名单于3月30前报我厅医政处。

  联系人:张炳新,电话:025-83620877,电子邮箱:zhangbx200666@sohu.com

  附件:

  1、2011年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名单表

  2、2011年对口支援陕西人员信息表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1
  2011年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信息表

 

培训医院

县级医院

带教老师

(名单)

骨干医师

(名单)

培训时间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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