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做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工作
各地、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厅《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通知的通知》(苏卫医〔2010〕84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工作。全省三级甲等医院都要承担培训县级医院骨干医师任务;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大医院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苏卫医〔2009〕15号)和《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三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对口支援任务的通知》(苏卫办医〔2010〕94号)明确的对口支援关系,每个受援医院选派2-3名业务骨干到对口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培训;2011年,每个三级甲等医院负责承担对口受援的县(市、区)级医院6名以上骨干医师的免费培训任务。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项目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包括完成培训任务情况、选择骨干医师的情况、培训工作的管理情况、骨干医师培训效果等。
四、明确新增三级医院对口支援任务
去年以来新增三级医院(见苏卫医〔2010〕123号)和规划新增三级医院(见苏卫医便〔2010〕134号),要主动承担对口支援任务。请各有关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就便、专业对口的原则下达对口支援计划,明确对口支援关系。各新增和计划新增的三级医院,要将对口支援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行广泛动员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主动与受援医院联系,研商对口支援方案,签订对口支援协议。请各有关市卫生行政部门于3月底前将新增三级医院和计划新增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关系、计划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五、继续做好援陕工作
东西部地区对口支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统筹东西部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具体要求。各有关医院要继续做好对口支援陕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卫生部等部门《关于东西部地区医院省际对口支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管发〔2009〕93号),切实加强对受援省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增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提高基层医院管理水平,努力提高西部基层群众医疗服务水平。要按照通过三年对口支援使受援市、县(区)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的工作目标,保证序时进度,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履行协议,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实效。精心挑选援陕人员,做好动员部署。原则上选派3-5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承担援陕任务,援陕人员4月底前应当抵达陕西受援医院。各有关医院每季度要上报一次工作情况,包括支援工作的具体做法、工作实绩、成效及经验,同时要注意挖掘先进典型,扩大宣传,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