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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昌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通知

南昌市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昌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县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发挥市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现将《南昌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昌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南昌市专项清查领导小组

(市财政局代章)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七日

南昌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为切实发挥市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特对其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订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各县区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向市政府、市纪委报告工作情况。
  二、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财政局:综合协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督促指导县区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清查工作。
  监察局、纠风办:配合财政局做好专项清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以及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
  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农业局、文化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审计局、林业局、市委农工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和市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清查工作。
  此外,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区负责的原则,对分管片区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并根据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重点检查方案,对分管片区开展重点检查。具体分工如下(处于前面的为牵头单位):
  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林业局:南昌县、青云谱区
  监察局、市委农工部、科技局:新建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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