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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区落实城乡常规公交优先发展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2.适时调整现有线网。一方面,结合中心城区功能分流,2011年开始逐步解决中心城区段线路重复系数高、长度超长等问题,适当调整经过主城区解放环路以内的线路,促进公交线网科学有序发展;结合地铁建设进展情况,适时恢复和调整经过解放环路以内的公交线路。另一方面,超前制定常规公交与地铁衔接方案。结合我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推进情况,对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有效衔接、提高营运效率加强研究。2011年,完成常规公交与地铁衔接线网规划的编制工作;2013年,制定线路调整方案,完善相关配套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保证与地铁站点的有效衔接。

  3.完善线网结构布局。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超前研究主城区、锡山、惠山、滨湖、新区和太湖新城等板块线网发展计划。根据地铁、城铁和高铁走向及站点设置研究常规公交配套的线网和站点规划,结合居住小区尤其是安置小区、商业区、学校、旅游景区等功能区市民出行的需求,每年初编制年度开行计划,每年按照计划新辟公交线路,提高线网覆盖率,切实消除线网盲点。加强线网之间衔接,进一步完善城乡公交一体化格局,力争基本做到新市镇和主要农村社区通过一次换乘能到达中心城区。加强对“退城入园”所在地工业园的公交服务力度,新增和延伸公交班线,提高企业集聚区线网密度和发车频率,提高企业职工上下班公交分担率。

  (二)加快公交场站建设

  1.确保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用地。城乡公交规划列入《无锡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区两级政府加强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和建设的管理,对城乡公交规划确定的一些设施用地优先安排,采用划拔等方式供应,加大对城乡公共交通规划实施的监管力度,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挪用、侵占。公交场站建设作为周边区域开发的公建配套项目,做到与周边的区域开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设施的项目,规划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一律不予审批和验收。

  2.优化整合公交场站资源。按照“站运分离、公建公营、有偿使用”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整合公交场站资源。2008 年以来市区所有新建公交场站(枢纽站、首末站、途经站),其使用管理权全部移交给市交通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市区公交企业实行有偿使用。同时,对于此前形成的场站资源区别情况,分类处置,逐步到位。2011年,市交通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要制订公交场站设施租赁使用办法,与公交企业签订有偿使用合同,公交企业租赁使用各类基础设施。场站资源整合和租赁收益等市场化运作所得用于场站建设管理和政府公交补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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