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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商贸委关于印发南昌市商贸口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一)全面整治阶段(8月上旬-8月30日)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委属企业分别组织所辖商场、集贸市场和企业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敦促企业全面修缮破损的地面、台面,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环境、除积水、堵鼠洞、抹缝隙,有效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

  2、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委属企业,根据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督导所辖商场、集贸市场组织消杀队伍开展外环境喷药灭蚊蝇和投放毒饵灭鼠工作,要求于8月20日集中统一投放灭鼠毒饵,外环境灭蚊蝇每周一喷药一次。投(喷)药的第二天,市爱卫办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二)保持长效阶段(9月1日-10月30日)

  1、各商场、集贸市场和委属企业,要组织消杀队伍开展外环境喷药灭蚊蝇和投放毒饵灭鼠工作,坚持每半月集中统一投放灭鼠毒饵,每周喷洒杀虫药物,严格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2、根据市爱卫会的部署,积极开展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各企业于9月12日在商场、集贸市场内和职工住户宿舍,统一组织投放药物,有效降低鼠密度。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灭鼠和灭蚊、蝇、蟑螂的工作进行自查,对不合格的单位及时督促其整改,确保其到位。

  3、组织工作督查。市商贸委将协同市爱卫办的专家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排名通报。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30日-11月30日)

  1、各商场、集贸市场和委属企业,要继续组织消杀队伍开展外环境喷药灭蚊蝇和投放毒饵灭鼠工作,坚持每半月集中统一投放灭鼠毒饵,每周喷洒杀虫药物,巩固病媒生物防制成果。

  2、市商贸委将配合市爱卫办组织专业部门对全市集贸市场和商场的病媒生物密度进行监测,对病媒生物防制“百日整治行动”进行效果评估,为进一步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七、实施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健康利益,也是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十大指标之一。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委属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使这次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

  2、统一协调部署。这次活动我们将严格按照“商贸委牵头、职能部门配合、县区(含开发区、新区)总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行组织实施,重在治本,标本兼治,综合防治,全民参与,全市商贸口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百日整治行动活动由市,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各企业要大力支持、配合、参与所在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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