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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滕王阁二期工程用地收回储备立项的函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滕王阁二期工程用地收回储备立项的函复
(洪发改投字〔2010〕128号)


市国土局:

  报来洪国土资函[2010]453号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10年5月21日《印发关于滕王阁景区二期及沿江中北大道系统改造工程现场办公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土地储备中心对位于长天港和水产品批发市场等单位共约35亩范围内用地实施收回储备,所需资金来源在土地储备专项资金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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