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调查的组织领导
首次开展的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为此,决定成立:
1.上海市体育局和上海市统计局联合组建上海市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领导小组。
2.成立上海市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办公室。
3.区县体育局相应成立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二)调查的组织实施
这次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工作情况复杂,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个单位优势,通过责任分工来开展专项调查工作。其中,市体育局全面负责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关系,牵头组织实施专项调查工作,并负责数据库资源开发应用研究;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建立名录库、抽取样本、测算、核算等工作;上海体院主要具体负责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工作,数据处理及后续数据库资源开发应用研究数据处理,并完成数据录入、汇总;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体育彩票管理部门、体育彩票销售机构及个体销售网点调查;市体育总会秘书处负责运动项目协会、体育俱乐部及体育民办非企业等体育组织调查;其他直属单位要按照市调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认真填写本单位调查表格,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局机关相关处室要按照市调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配合市调查办公室开展调查工作。
各区县体育局要充分认识开展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工作对推动我市和本区县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自身情况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机构进行调查工作,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调查工作,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各区县体育局主要负责所辖区县专项调查开展和本系统所属单位的调查,并大力支持配合市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地开展调查工作。具体负责调查社会事务管理机构、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建筑;协助调查体育健身休闲、体育中介服务、体育培训服务、体育彩票服务、体育用品和服装鞋帽制造、体育用品和服装鞋帽销售。其他有关名录库建立、抽取样本、数据录入、汇总、测算、核算和数据处理等工作由市专项调查办公室完成。
六、调查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2009年1月1日-2月28日)
1.市体育局协调市统计局、上海体院共同参加全市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工作;
2.成立上海市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并明确职责分工;
3.市统计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建立名录库、抽取样本、测算、核算等工作计划;
4.上海体育学院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5.下发上海市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工作通知和实施方案;
6.市统计局领导召集统计局相关处室和所属中心的领导召开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工作布置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3月1日-4月15日)
1.召开全市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动员会和培训布置会,举办业务骨干培训班;
2.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体育总会秘书处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上报实施方案,并指定一名联络员,组织本区域或本单位业务骨干培训工作;
3.制定全市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工作抽查方案、评比奖励办法、数据质量控制和审核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
4.全面铺开,采集数据,登记填报各类表格,保证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三)数据上报和汇总阶段(2009年4月15日-4月30日)
1.各有关单位做好审核工作,防止漏报、错报,并于4月15前将数据上报市专项调查办公室;
2.市专项调查办公室做好自查工作,并审核每个单位上报资料;
3.4月底前完成数据录入处理工作;
4.向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相关数据和资料。
(四)课题研究阶段(2009年5月1日-12月30日)
后续数据库资源开发应用研究及数据处理,着手制订促进上海市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编制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
七、奖励和处罚
对在调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专项调查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调查工作有关规定的调查人员,由所在单位批评教育。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调查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2:
上海市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于 晨 市体育局局长
王志雄 市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邱伟昌 市体育局副局长
朱章海 市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严家栋 市体育局计财处处长
丁 俊 市统计局社会科技处副处长
马文刚 市体育总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