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直销监管工作的意见
(鄂工商公〔2011〕91号)
各市、州、县工商局: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直销监管工作,促进建立规范有序的直销市场秩序,根据《
直销管理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直销监督管理的意见》等规定,现就加强和改进直销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直销监管的指导思想
(一)把“服务发展”作为直销监管的基本出发点。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两个第一”工作理念、“三最一高”工作目标,不断优化直销监管和服务措施,加强直销经营活动的服务和引导,加强直销法规和直销商业知识的社会宣传,大力支持合法直销健康、有序发展,挤压非法传销活动空间。
(二)把“依法行政”作为直销监管的基本原则。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正确把握宽严相济、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监管政策,公平、公正对待合法直销企业,综合运用政策引导、行政指导、教育督导、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规范直销经营活动,依法惩处非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二、建立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直销监管机制
(三)省工商局直销监管机构负责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全省各级工商部门直销监管机构开展直销监管;对直销企业、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实施行政指导;对直销企业及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在全省范围内的直销员招募和培训、信息报备和披露、直销计酬制度、直销产品范围进行监督,组织地方工商部门直销监管机构实施跟踪监管;受理申诉举报,依法处置、组织查处全省范围内和跨市州的违规直销、非法传销案件。
(四)市州工商局直销监管机构在规定的职责权限内负责组织、部署、指导、协调辖区内各县级工商部门直销监管机构开展直销监管工作;对辖区直销企业、直销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实施行政指导和监管;对辖区直销活动及直销员招募、培训组织开展跟踪监管;对涉及辖区的直销信息报备和披露进行监督,发现违规信息的线索和证据并及时上报;组织所辖县(市、区)工商局直销监管机构对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受理申诉举报,依法处置、组织查处辖区违规直销、非法传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