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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效能办、省发改委关于江西省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加强对重大项目实施进度等方面的监督考评。加强对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情况监查,强化对项目单位和有关方面建立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管理体系、操作规程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职能部门缺位、错位、越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影响重大项目实施进度,防范质量、安全事故等风险。
  (牵头部门:省发改委;配合部门:省工信委、省安监局、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等)
  (八)积极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1、大力开展产业和专业招商。围绕全面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开展好全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介会、香港招商活动周、赣台会等大型招商活动,抓好“一会战”和“三竞赛”活动。重点抓好对接央企、外企、科企、民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承接国际和沿海产业转移,确保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考核推进机制,完成全省招商引资进位赶超目标任务。
  2、完善招商项目库建设。围绕招商对象的投资意向,精心谋划和筛选一批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熟度较高的招商引资项目。组织编印《2011年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项目册》、《2011年江西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产业招商项目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省、市两级招商引资项目库,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发布实施一批的良性循环。
  3、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效率。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实行“统一受理、项目代办、快速转办、并联审批、办结告知”制度。加快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求和用地审批信息的对接,推行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推进招商引资项目网上审批,有效缩短招商项目的审批时限,促进投资便利化。
  (牵头部门: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工信委、省旅游局、省科技厅等)
  (九)积极推进外资审批权配套下放
  1、推进外资审批权配套下放。对发改、工信、商务、国土、环保、质监、工商、外汇管理等部门外商投资事项,除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外,按照“真减实放、权责利统一、依法推进”原则,能放尽放,应放尽放,逐步、逐级下放到位。
  2、规范外资审批行为。各地各部门审批权下放工作应及时在公开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外资审批权督查考核,进一步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坚决杜绝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等违法违纪行为。
  (牵头部门:省发改委;配合部门: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外管局、省国土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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