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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发〔2011〕67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活动的管理,切实规范工程监理行为,市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重庆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城乡建设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基本要求,以加强工程监理制度建设为监管基础,加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不断提升监理从业人员素质,切实抓好监理职责落实,促进我市工程建设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应监理工程实际监理率100%。
  (二)加强对监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争新增监理从业人员3000人,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研究出台监理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严禁监理人员超规定在多个项目挂名,保障监理人员按量到岗,督促监理人员认真履职。
  (三)修订《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完成调研起草,力争上报市政府审议。
  (四)建立全市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资质资格动态监管。
  (五)出台新的外地监理企业入渝管理规定,加强在渝从业的过程监管。
  (六)出台国有投资工程监理招投标监管办法,实施监理合同备案管理,维护监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
  建立全市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系统,全面纳入企业和人员基本情况、不良行为、荣誉奖项、监理业绩及监理人员所承担项目监理的现状等,做到数据完整、更新及时、动态监管,实现网上公开发布、查询。严格准入清出制度,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企业资质与注册资格联动管理,对不满足资质条件、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以及重复注册、虚假申报、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执业人员,及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其资质、资格。
  (二)提升行业发展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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