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展规划与资源环境处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全市城镇化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及重要设施建设意见;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推进区域经济协作;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衔接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海洋经济发展、基础测绘等国土综合开发与整治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领域及项目的申报。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研究证券市场发展问题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培育上市后备企业,组织企业上市审核,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申请和上报,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和落实情况;推进基金、创投、期货等证券业的发展;承担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建设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研究编报市政、社会保障房和政法等项目列入国家和省预算内的年度投资计划,并负责计划的下达,对计划实施进行跟踪管理;负责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按管理权限负责审批、审核城建环保、房地产开发、社会保障房建设和市直单位、政法系统建设项目以及乡镇党政机关用房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土地收储利用的前期工作。
(七)农业发展处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目标和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农业生产、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气象、畜牧等发展规划、计划及行业政策的衔接平衡,提出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畜牧等建设项目,审核上报相关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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