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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七)抓开工促进资金、土地、环保等建设条件的落实,抓竣工强化施工科学管理,完善目标考核管理机制,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继续推动西部国际会展中心、国泰艺术中心、笔记本电脑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完成年度计划投资2300亿元,强力支撑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
  五、加大统筹城乡建设力度
  (八)城镇体系建设。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4.4%。着力完善国家中心城市支撑要件,构建特大城市带动城镇群,城镇群带动农村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同步推进大都市空间拓展和功能完善,加快建设两江新区,提速开发西部新城、南部新城,高水平实施二环区域组团开发,促进产业布局与交通组织、公共设施与人口聚居相协调,加快形成一批新的功能组团。
  (九)远郊区县城建设。努力形成城市功能全、要素集聚多、对外开放度高的六大区域性中心,带动辐射周边区县协调发展。指导和支持远郊区县完善城市功能,在旧城改造、广场和公园、“3000万元项目”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全面提升区县城市建设档次和水平、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水平。
  (十)村镇建设。加快推进市级中心镇“五个一”、“六个有”建设,全面完成中心镇风貌设计方案审查,推动中心镇的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特色打造。完成10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重点消除D级危房5万户,建成巴渝新居5万户,农民新村500个,力争每个区县建成2-3个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综合整治村容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六、推进建设行业做大做强
  (十一)房地产业。密切关注房产税实施后的市场动向,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成品住宅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积极培育住宅产业化基地和集团建设。
  (十二)建筑业。做好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人员培训、场地改造等工作。完善主城区在建工程模拟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管理办法等,适时将评价结果纳入招投标评分,推动行业管理、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采取综合举措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标后合同履约监管力度,试点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新机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做好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坚持对等待遇原则,规范市外入渝企业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建筑安全属地化、扁平化监管。推进分户验收制度,严格初装饰标准,开展精品住宅工程创建活动。做好重大质量风险源的事前控制,坚决防范不合格建材在工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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