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益性水利、交通项目按照市政府要求组织实施。
(二)经营性和准经营性水利、交通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市场化运作。经营性和准经营性水利、交通项目通过多种融资方式,引入多方投资者,以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来实现投资、融资、运营、管理和还款等方面的良性循环。
(三)对项目区域内的土地进行一级开发,获得项目收益,作为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
(四)对水利、交通建设项目附属设施的广告、加油站、服务区经营权、冠名权等无形资产以拍卖、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实现收益,作为水利、交通项目建设资金的补充。
七、组织架构
(一)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完善市水利交通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市水利交通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董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内部董事4名、外部董事2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法定代表人)。各区、市、县水利资产注入后,再行调整董事会构成。
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3名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从贵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中委派,2名为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由贵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兼任。
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等由董事会聘任,报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备案。
(二)党群组织建设
市水利交通集团公司设立党委,隶属市国资委党委。市水利交通集团公司党组织由7人组成,设书记1名(董事长兼),副书记2名(1名总经理兼,1名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市水利交通集团公司设立纪委,设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兼)。
市水利交通集团公司群团组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章程设立(工会主席由党委副书记兼)。
(三)内设组织机构
根据公司职能和工作需要,市水利交通集团公司内设机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
八、任期及考核
市水利交通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党群组织负责人任期按《党章》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市水利交通集团公司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市水利交通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公司按照市管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