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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关于2010年度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的通告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关于2010年度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的通告
(2011年2月28日)


自治区直属和中央直属驻邕各单位:

  2010年,我中心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区直、中直驻邕单位、合作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人民满意政府服务窗口”和“平安和谐文明单位”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 服务民生,走科学发展之路,全面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自治区直属和中央直属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情况通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2010年度,自治区直属和中央直属驻邕单位应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为171,000人,实际缴存覆盖率达89%。全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9.15亿元,比上年度归集16.59亿元增加2.56亿元,增长15.43%。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情况

  2010年度,我中心共为34,775名自治区直属和中央直属驻邕单位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9.92亿元,提取原因主要是购房、还贷、调动、解除劳动关系等,比上年度提取额9.3亿元增加0.62亿元,增长6.55%。住房公积金提取率达51.8%。

  三、住房公积金结存情况

  2010年度,自治区直属和中央直属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年初余额为36.29亿元,年末余额为45.53亿元,比上年度增加9.24亿元,增长25.46%。

  四、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2010年度,我中心通过委托银行向2,815户自治区直属和中央直属驻邕单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6.16亿元,购买住房面积 36.41万平方米,当年回收贷款2.83亿元,年末贷款余额27.15亿元。住房公积金存贷比例为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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