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青岛市对口支援北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青委〔2010〕212号)
对口支援北川灾后恢复重建,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给我市的一项重大而光荣的任务。对口援建北川两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一定要把北川建设好”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对口援建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广泛动员、全力支持,积极推动北川县曲山镇和陈家坝乡灾后恢复重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广大援建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对北川人民的深厚感情,坚持科学援建、务实援建、和谐援建,吃苦耐劳、无私奉献,不畏艰险、拼搏奋战,全力做好农村、乡镇、新县城、产业园区建设和人才智力支持等援建工作,顺利实现了“三年援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为北川灾后恢复重建作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展示了青岛人民的精神风貌,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等23个单位“青岛市对口支援北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给予于超等28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给予丁钢等37名同志记三等功奖励,给予丁绍刚等40名同志嘉奖奖励(名单附后),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把伟大抗震救灾精神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的实际行动,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青岛市对口支援北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监察局
青岛市审计局
青岛市规划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青岛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
青岛市卫生局医政与妇幼卫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