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发展品牌农业。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鼓励农产品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注册,加大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培育更多农产品品牌。在培育40个名特优农产品品牌基础上,做大做强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特优农产品。深入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程,培育一批示范村、示范镇。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向镇村延伸。加强农药等农资的市场监管,搞好对农资特别是农药使用的宣传引导,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7、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大举措。“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由600万元提高到1200万元,用于扶持运行规范、诚信守法、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龙头企业、种养大户领办的合作社,支持合作社购买生产、流通、检测设备以及开展技术培训,努力培育一批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四化”合作社,使其成为带动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力量;到2015年,30%以上的农户加入合作社。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工程,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努力把我市建成国内最高水平的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到2015年,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8、搞活农产品流通。加快培育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和批发市场,提升农产品销地市场功能,建立完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大力发展“网上对接”、“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新型流通模式,建立直接的采购关系。“十二五”期间,“菜篮子”主要商品直采比重达到70%以上。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合作社参加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展销会,促进农产品内销和出口。强化农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搞活农产品流通,让农民更多地分享流通环节的利润。
三、大力推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持续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9、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坚持把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作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增加企业数量、扩大产业规模,增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力。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生态环保型产业、家庭手工业和农村服务业,改造提升农村传统优势产业,推动农村劳动力灵活就业。加快推进老城区工业企业向指定产业集聚园区搬迁转移,推动城市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向农村转移,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引导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推动农村产业集中布局、集约发展、集群发展。
10、加快推进农民向城镇转移。加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六个新增工业功能区和重点中心镇产业集聚园区建设,推动园区建设与城镇建设相结合,使产业集聚园区成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加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县城和小城镇落户条件,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来源为依据,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并在住房、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当地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设立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过渡期,过渡期内原有权益和待遇保持不变。加快城镇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住房建设,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引导农民到城镇居住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