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房开发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发展成品住宅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住宅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住宅设计理念不断深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一大批功能合理、品质优良的住宅项目不断涌现。但是,我市住宅产业发展方式仍然比较粗放,全市成品住宅比例较低,住宅综合品质不高,二次装修造成资源浪费,破坏主体结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人民的居住生活安全。因此,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发展成品住宅对提高房地产开发建设水平、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促进资源节约利用,保障居住安全,创造宜居环境,促进住宅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意义,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

  二、加快推进保障性成品住房建设,实现新建保障性成品住房全覆盖。从今年起,各县(区)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一律按成品住房标准建设,并纳入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各县(区)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不同类型保障性成品住房的标准。

  三、加强商品住宅建设引导,逐年提高成品住宅建设比例。将成品住宅建设规划纳入全市住房建设规划,由市、县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年度成品住宅建设计划,明确开发项目。将成品房建设要求纳入建设项目审批内容,严格实施。到2015年,全市新开工的住宅中成品住宅所占的比例不低于40%。

  四、加快制定成品住房相关配套措施,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各县(区)政府要把加快成品住房开发建设作为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措施,认真扎实加以推进。各级住房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及时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市政府将定期督查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