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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0年法治南京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3、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功能。紧紧围绕促进城市“三个发展”,重点在决策咨询、法律服务、优化环境、化解矛盾、依法监管等方面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和各项司法应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积极妥善处理涉及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发展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智慧南京”建设营造鼓励创新发展的司法环境。不断创新预防职务犯罪理念、方法、手段,在城建重大项目、重点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领域加强犯罪预防服务力度。结合司法民主建设和检察工作社会化,完善服务企业的工作机制,指导帮助企业提高防范和应对经济风险、诉讼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科学管理、健康发展。

  4、健全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机制。围绕新一轮发展跨越、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等工作,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努力实现城市法治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围绕规范、引导和保障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城市转型、促进改善民生等,重点加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等的制度建设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政协职能作用,加大民主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提案、调研、视察、建议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开展民意监督,切实为南京发展营造广开言路、兼听有益的民主环境;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作用,支持依法规范开展各类公益事业,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

  5、全面实施法治区(县)建设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以“特色定位、错位发展”法治区(县)创建主题为牵引,以注重实绩、群众满意为导向,着力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效性和公信力,巩固和扩展法治南京建设的基层基础。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形成创新和规范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南京市法治区(县)建设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具体指导、培训等工作,确保法治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实施。在玄武区和市国税局先行法治绩效考评试点基础上,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江宁区、建邺区争创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6、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依法治区(县)办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加强依法治市联络员队伍建设,完善法治调研和业务培训制度,着力提高统筹谋划和协调整体法治工作的意识能力,在日常联络协调、信息交流和网站建设、完善法治电子档案等方面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法治工作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北京大学软法研究中心建邺、玄武实践基地作用,以公共管理服务、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等为重点,加强软法研究及其成果转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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