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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为全市60岁以上全口无牙低保老年人免费镶牙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要责任:
  1.在项目领导组的领导下,完成相关技术标准制订和解释;
  2.完成对区县牙病防治所的业务培训;
  3.承担会诊和转诊工作;
  4.承担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二、对符合政策条件,但不适宜应用常规方法镶牙的认定,须由经治医生和会诊专家检查后共同签字,才能确诊。
  (一)本项目全口义齿的加工标准:胶连全口义齿。
  (二)为保证义齿加工质量,按照专家组的建议,以下指定技工中心统一加工:
  1.首都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义齿加工中心;
  2.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义齿加工中心;
  3.解放军总医院口腔修复工艺科。
  (三)义齿的验收标准:每副义齿完成后,均需要有加工单位的签字,主诊医师的签名及患者本人的完成签字。
  (四)临床检查标准:义齿制作无质量问题,义齿稳定,功能良好、患者满意。
  (五)会诊标准:
  1.全口义齿修复前会诊条件:
  患者口腔条件较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主诊医生可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
  (1)牙槽骨骨吸收到颌骨体
  (2)上下颌弓关系严重不协调
  (3)颌位关系无法确定
  (4)被覆粘膜转化
  2.全口义齿修复后会诊条件:戴牙后复诊三次无法解决问题时,由主诊医师与专家组成员联系会诊。
  3.会诊方式:
  (1)修复前会诊: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专家到区县牙防所会诊,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
  (2)修复后会诊:经过联系确认后,主诊医生带患者至北京市口腔修复专家所在医院进行会诊。
  4.会诊专家:原则上北京市口腔修复专业委员会常委作为本项目的会诊专家。会诊时按照就近的原则请专家会诊。
  5.转诊标准:经会诊认为需要转诊的患者可以转诊至市级指定医疗机构。
  6.市级指定医疗机构承担转诊负责区域:
  (1)首都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东城、朝阳、大兴、通州、顺义、昌平、怀柔、平谷、密云、延庆
  (2)解放军总医院:西城、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房山

  附件4:
  北京市2011年为低保老人免费镶牙项目登记表

指定医疗机构名称: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

号码

低保

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本人或家属)

口腔检查

情况简述

总义齿修复

医生

签字

义齿制作单位

技师签字

初诊日期

戴牙日期

复诊次数

患者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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