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社会环境创优活动,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等长效机制,建立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由市信访局、司法局负责落实。
55.加强应急管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由市应急办负责落实。
56.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扫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完善110城市应急平台,提升技防全覆盖实战应用水平。下大力加强重点项目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创造良好环境。
由市公安局、110联动办负责落实。
57.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环境创优活动,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培训教育,着力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十个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积极推进煤矿及非煤矿山井下安全避险等六大系统建设,强力推进尾矿库加固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以铁手腕、硬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大过程追究、隐患追究、从严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等行为,要顶格追究、决不姑息。
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十、提升效能,优化环境,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58.增强发展意识,提高发展能力。凡有利于洛阳发展的事,都要紧盯不放、多办快办。注重实干实效,在实干中解决问题,在实干中推动工作,进一步浓厚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59.增强为民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企业发展至上的理念,强化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困难的事情帮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坚持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始终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认真履行首问负责、首席服务官、窗口服务、全程代理等制度,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让人民满意!
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60.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能。要本着对洛阳人民、洛阳发展负责的精神,多为发展想办法、少为推诿找借口,该办的事情要快办,特殊的事情要特办,外地的经验要参照办。大力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科学果断决策,改进运行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缩运转时间,不断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