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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燃气行业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


  (一)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 , 配备相应的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

  (二)单位应制定疏散逃生预案,定期组织疏散逃生演练,提高疏散逃生能力。人员疏散逃生时间要达到: 5 层以下楼房 2 分钟内; 10 层以下楼房 5 分钟内, 30 层以下楼房 10 分钟内, 30 层以上楼房 15 分钟内。

  (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四)单位发生火灾后,其员工应能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立即按照疏散逃生的基本要领和方法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逃生。

  (五)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在火灾发生时应当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积极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避难层(间)、楼顶等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

  (六)发生火灾时,组织、通知人员疏散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1、 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层;

  2、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以上各层;

  3、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4、 婴幼儿和老、弱、病、残人员应当优先疏散。

  (七) 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1、 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张单位总平面图;

  2、 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一张疏散指示图;

  3、 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一个使用方法标牌;

  4、 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标志;

  5、 疏散走道每 20 m 和走道转弯处设置一个疏散指示标志;

  6、消防车通道每 50 m 设置一处提示性标牌;

  7、 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一个警示性标牌;

  8、 影剧院、网吧、卡拉 OK 歌舞场所等场所应在每台营业电脑、显示设施上设置提示性疏散图示。

  (八) 人员密集场所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一)单位应当制定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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