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5、大力培育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加快培育消防技术中介服务市场,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消防安全服务需求;鼓励发展各类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的技术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其专业化、职业化服务功能;规范消防行业技术中介组织从业行为,从制度上明确中介组织准入条件、从业人员资格、审批程序、活动宗旨和权利义务,引导中介组织有序健康发展。依托行业协会,在消防工程监理、消防设施检测及维护、电气防火检测、火灾损失核定、火灾事故(物证)鉴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执业资格培训、消防公益宣传等领域建立技术中介服务机构,辅助消防部门开展消防监管,提高消防专业化监管水平。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6、积极组织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发挥我省科教资源优势,建立健全消防科研组织体系,积极开展消防科技攻关活动,创新发展消防监管服务和技术手段。重点研究高层、地下和大跨度大空间建筑、超长隧道、大型石油化工区防火、灭火救援以及新型灭火剂与阻燃材料等问题;发挥我省水资源丰富优势,研制和配备一批远距离供水灭火作战的新器材装备,提高火灾预防水平和部队灭火救援战斗力。
  (三)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城乡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1、加快城市消防队站建设。全省新、改、扩建消防站71个,其中新建标准普通消防站36个,新建特勤消防站7个,新建水上、化工、隧道(地铁)、电力、核电等专业消防站12个,改建消防站14个,扩建消防站2个。各地具体任务分别为武汉10个、黄石4个、十堰2个、宜昌9个、襄阳5个、鄂州4个、荆门3个、孝感3个、荆州5个、黄冈8个、咸宁4个、恩施5个、随州3个、汉江6个。规划建设公安消防搜救犬基地;规划建设武汉新港、武汉化工新城等专业消防站和空勤消防站。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武汉、宜昌、襄阳特勤训练基地建设;武汉完成水上消防站建设,鄂州完成水上消防训练基地建设。
  2、加快消防装备建设。防护类、侦检类、救生类、破拆类、堵漏类、照明类、通信类等装备,按各地每年最低20%的增长率配备;到2013年,全省城区消防站、县级市消防站配备压缩空气泡沫车、载液高喷车比率达50%以上,所有消防站的大功率、大流量、远射程灭火消防车、重型泡沫水罐车配备率达80%,2015年底前均达到100%;武汉水上消防站配置1艘大吨位消防艇、1艘物资运输艇,配齐水上、水下及冰上个人防护装备;全省购置地铁、隧道、城市轨道专勤消防车以及强臂破拆车、大功率排烟车等专勤消防车30台;配套建设消防装备维修中心,配齐装备检测平台和维修车间。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