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社会消防监管机制,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1、全面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地方标准体系,探索建立政策引导激励机制,鼓励重点单位自觉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标准化、规范化道路。综合运用市场、行政和法律手段,积极推动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引进第三方评估认证中介机构,客观、公正地指导企业贯彻执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完成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研究建立单位消防安全指标评价体系,将单位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评价结果与银行、证券、保险信用等级评定以及企业市场准入挂钩制度,利用市场手段督促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监管,依法查处重点单位消防违法行为,促使企业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到2012年,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基本达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到201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2、深入推行“三管”消防监督模式。实行“以证管火”,落实发证机关的监管责任,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审批前置条件,严格依法审批。实行“以房管火”,落实业主和承租户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大消防安全投入,保障场所安全;规范多产权、多业主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探索产权分散的商品房屋建筑火灾隐患整改资金保障渠道,及时消除建构筑物火灾隐患。实行“以业管火”,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不断改善本行业消防安全状况;各行业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素质,确保具备与所从事职业相适应的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推行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操作人员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建立消防执法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不断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2012年前,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消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消防业务网上受理、执法信息网上公开、举报投诉网上查处、社会单位网上管理、消防知识网上培训、消防咨询网上答复,进一步提高消防执法质量、消防执法效率和社会公信力。依托武汉科研单位和高校技术优势,与具备法定资质的火灾鉴定机构联合建立中南地区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开展火灾原因分析和物证鉴定工作,确保火灾原因认定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单位创建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夯实农村、社区组织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群防群治火灾防控“四个基础”。落实《湖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发挥派出所作用,深化“平安社区、农村”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机制,落实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重点对社区棚户区、农村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区域进行治理。进一步完善门栋关照和定期走访制度,加大社区、农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消防关照;鼓励和推进社区、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完善群防群治网络,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基层火灾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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