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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1〕12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黑龙江省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大力发展群众体育事业,促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提高人民体质和生活品位,按照《黑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要求,我省将每4年举办一届黑龙江省全民健身运动会,2011年举办黑龙江省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以下简称运动会)。为切实做好运动会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宗旨,以提高全省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优化群众体育发展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身活动的需求,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有效开展,增强人民群众科学的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省体育局、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各市(地)政府(行署)。

  (二)成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全面负责运动会各项筹备工作。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下设综合部、竞赛部、财务部、新闻宣传部、集资开发部、大型活动部、反兴奋剂委员会、监察部。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省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成立运动会各单项竞赛委员会,具体负责各项目的竞赛组织工作。

  三、赛会模式

  运动会竞赛分3个组别组织实施,由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组成代表团组;由省直各机关单位组成省直机关组;由省各高等院校组成院校组。3个组别所设项目均采取各单项比赛分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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