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造“宣传月”活动氛围
从3月1日至31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公场所和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校园悬挂“宣传月”主题内容和
《实施细则》宣传以及保障学校安全等内容的横幅,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校园网、广播等进行安全宣传,同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系列报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月”活动氛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1.活动时间:3月3日。
2.活动内容:以倡导关爱生命,平安校园理念,突出“依法治校、安全发展”和“关爱生命、健康成长”为主题,在市民中心礼堂举行活动启动仪式,届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省教育厅领导出席,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以及中小学校长、安全主任和部分幼儿园园长代表参加。
(三)
《实施细则》宣讲报告会
1.活动时间:3月3日。
2.活动内容: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实施细则》,深刻领会
《实施细则》出台背景和具体内容,提高对贯彻落实
《实施细则》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在市民中心礼堂举办
《实施细则》宣讲报告会,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法制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有关专家分别对
《实施细则》进行解读,对学校安全管理实操进行讲解辅导,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以及中小学校长、学校安全主任和部分幼儿园园长代表参加。
(四)开展中小学安全主任培训活动
1.活动时间:3月-5月,培训班每期三天,共办三期。
2.活动内容:为贯彻落实
《实施细则》,切实加强我市学校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市教育局会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定于2010年3月-5月举办学校安全主任继续教育培训班。届时邀请市政府职能部门有关领导和省、市资深的学校安全专家授课。